随迁子女中考 可以在就读地和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招生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就读地参加中考
具有就读地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招生录取。
流入地参加中考
在成都市各初中学校就读的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成都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并参加考试。如果需要在成都市参加中考,可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考试,按成都市招生政策规定升学。
福建省
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各地要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应于3月31日前完成中考报名工作,并于5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本地区分县(市、区)试卷申报表报送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山西省
从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山西省内就读地参加中考;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山西省内就读地参加高考。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南京市
在南京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与所在区的南京市户籍的考生相同(除特别说明外)。
惠州市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惠州户籍学生同等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同等缴交普通高中学费。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惠州中考的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由学校向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
综上所述,随迁子女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在就读地或流入地参加中考,具体报名和考试地点需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办理。建议提前了解并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以确保顺利参加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