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发证机构是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具体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或部委直属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负责颁发。对于普通话一级甲等成绩,需要去国家语委测试中心考试,或者省级测试站报送国家语委测试站进行复审通过,方能授予一级甲等。
对于在校外参加普通话考试的社会人员,普通话证书一般是由当地的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发放,领取地点通常会在当地的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网站上发布通知。领取方式包括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具体领取时间和方式以通知为准。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当地语言文字测试中心或相关官方网站的通知,了解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以便按时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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