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统管
国家层面 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门联合负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总体管理。其中:
- 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负责 考试命题、审题和主观题阅卷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考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成绩管理。
省级层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考务安排、合格标准确定等。
二、注册管理
分专业注册: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注册; 交通运输部负责一级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水利部负责一级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三、其他说明 历史调整
总结
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 部省联合管理机制,既体现国家级统一标准,又兼顾行业专业特点,确保考试权威性与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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