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试卷的改卷工作由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教师共同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改卷主体
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 多数省份(如江苏、山东、广东等)由省级机构统一组织集中批改,试卷在考试结束后统一运送到省会城市或指定省级阅卷中心。
高校教师参与
部分省份会邀请高校教师参与改卷,例如:
- 省内高校: 如江苏省南京市师范大学、山东省山东大学等; - 全国统一命题
教师资质要求 参与改卷的教师通常需具备:
- 3年以上教学、教研经验;
- 中级以上职称;
- 对主观题(如作文、论述题)评分时需采用背靠背评分机制。
二、改卷流程与规范
集中批改
试卷在省会城市统一集中销毁后,通过专用设备扫描成电子卷进行批改,确保阅卷环境保密。
双评机制
- 每道题由2名教师独立评分,取平均分;
- 若2名教师分差超过3分,由组长介入复核。
质量监控
改卷过程中设有多轮审核机制,确保评分公正性。部分省份会随机抽取试卷进行复查。
三、特殊情况说明
非省会城市改卷: 如广东省在华南师范大学、海南省在海口市设阅卷点; 命题与阅卷分离
综上,高考试卷改卷依托省级机构主导、高校教师参与,通过严格流程保障评分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