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试地点需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考试地点的确定原则
属地化管理原则 考试地点一般设在考生 工作地或居住地
,具体由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安排。
工作地、居住地、户籍地的区别
- 工作地: 通常为考生所在岗位的合同履行地; - 居住地
- 户籍地:考生家庭户口簿上登记的户口所在地。
二、考试地点的确定方式
报名时选择 考生需在报名时选择工作地或居住地作为考试地点, 无法自行选择省会城市或户籍地
。
以准考证为准
具体考试地点以 准考证上标注的考场信息为准,考生需提前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确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内容与地点无关: 一级建造师考试包含公共科目(如建设工程经济、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实务科目,考试内容与报名地点无直接关联。 特殊情况处理
综上,考生应优先确认报名时选择的工作地或居住地作为考试地点,并以准考证上的具体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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