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参加南京司法考试时, 需要将手机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或者按照监考老师的要求进行存放。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提前放置:
在进入考场前,考生应将手机放置在考场外的指定存放处,如储物柜、桌子或指定的袋子中。
考试期间:
在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以免被视为作弊行为。
监考老师保管:
如果考生有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必须先关机,然后交给监考老师保管。
取回手机: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凭相关凭证取回自己存放的手机。
因此,建议考生在进入考场前,仔细阅读并遵守考场的各项规定,确保手机等物品按规定存放,以免影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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