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级经济师考试包的存放位置,综合考场常规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存包处存放
指定存包处
考试前需将准考证、身份证等必备物品取出后统一存放在考场提供的存包处。
禁止携带物品
手机、电子设备等需关闭并放入包内,禁止随身携带进入考场。
二、临时存放方式(视考场规定)
监考人员指定位置
部分考场可能提供储物柜或讲台指定区域存放非必需物品。
门口或讲台桌子
若考场未设置储物柜,考生可将包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门口桌子或讲台上。
三、注意事项
提前确认
考试前应仔细阅读考场规则,不同考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以考场现场指示为准。
避免违规
若未按规定存放物品,可能导致无法按时进入考场或影响考试状态,甚至引发监考人员处罚。
四、补充说明
考试包内应仅放置必需物品(如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字迹笔、计算器等),避免夹带其他物品。若需使用特殊文具,需提前向监考人员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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