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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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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语采用"等级+评语"形式,内容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评价形式

采用"等级+评语"结构,等级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待合格(D)、较差(E)五个等级,其中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等级按A≤30%、B≤55%划分,D/E等级比例≤3%。

核心内容构成

- 思想品德:

注重学生道德修养、集体荣誉感及行为规范,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 - 学业水平:综合学科成绩、学习态度及自主学习能力,如"上课认真、作业独立、成绩稳定"。 - 身心健康:关注学生体质、心理状态及生活习惯,如"作息规律、无网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 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评价艺术特长、社会实践参与度等,如"获编程比赛奖项、担任学生会骨干"。

评语撰写原则

评语由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结合,注重具体事例支撑,如"课堂积极发言、主动完成作业"等行为描述,避免空泛评价。

等级评定标准

- A等级:

全面优秀,无需比例限制。 - B等级:综合表现良好,占比最高(≤55%)。 - C等级:基本达标。 - D/E等级:需重点关注,D/E≤3%。

注意事项

对评为E等级的学生需特别慎重,需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计划;评语需客观公正,突出亮点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