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六不准”语句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未经允许或无安全措施时,禁止擅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仅允许在家长、老师或熟悉人员陪同下游泳,避免无组织结伴。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成人监护是游泳安全保障,必须由家长或老师陪同。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避免在陌生河流、池塘等缺乏安全设施的水域活动。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选择有救生员、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的水域,确保紧急情况下可获救援。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溺水救援风险极高,非专业人员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总结:
防溺水需严格遵守“六不准”原则,结合家长监护、安全设施和应急知识,有效降低溺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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