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师证书的颁发涉及两个主要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证书颁发机构
社会工作师证书由 人事部和 民政部共同负责颁发。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但民政部参与考试组织、命题及合格标准制定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分工
民政部 - 负责组织专家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命题工作;
- 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并提出合格标准建议;
- 负责考试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人事部
- 审定考试科目、大纲和试题;
- 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 组织考试实施及后续登记服务工作。
三、证书性质与效力
有效期: 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跨地域效力
登记管理:由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工作。
四、其他说明
考试管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的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
证书样式:采用人事部、民政部共同印制,带有两部门联合印章。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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