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山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于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实施时间与背景
该规范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编写,于2020年12月3日发布实施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实施措施
- 各级医疗机构需开展全员培训,调整完善病历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 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将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质控工作。
核心规范要求
- 病历书写需及时完成,急诊、危重患者病程记录等需精确到分钟;
- 使用阿拉伯数字24小时制记录时间,急诊病历、抢救记录等需注明具体分钟数。
历史对比
该规范是山东省继2010年版后的最新修订,旨在规范医学术语使用,提高病历可读性,部分医院已推进电子病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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