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考核的地点和方式主要 取决于挂职干部的身份和挂职期限。以下是具体的考核安排:
挂职副校教师
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在挂职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
挂职结束的当年,由挂职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挂职干部
一般由组织挂职活动的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核。
每年由组织该活动的组织部门发文,要求挂职接收单位从德、能、勤、绩这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程序包括:收到考核文件、成立考核小组、找群众谈话、挂职干部述职、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撰写考核评议。
新录用公务员
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
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综上所述,挂职考核的地点和方式主要 由组织部门统一组织,或者由原单位和挂职单位分别进行,具体考核程序包括成立考核小组、找群众谈话、挂职干部述职、考核小组评议等步骤。建议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的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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