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主管部门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负责考试的命题、审批、监管等工作。
制定考试大纲、命题规则及考试时间安排。
负责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注册和证书颁发,并在建设部备案注册生效。
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
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颁发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此外,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保障各项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管理主要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两部门共同协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证书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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