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考试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协作,具体管理主体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统管部门
国家层面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 国家建设部与 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管理模式。
地方层面
- 考试具体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事考试院(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 部分省份可能委托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命题、审题等具体任务。
二、注册管理与行业监督
注册初审
各省 建设工程定额(造价)站或造价协会负责考生的注册初审工作。
注册复审
通过初审的考试合格者,由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进行注册复审。
注册管理机构
建设部及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机构,负责注册有效期为4年的注册管理工作。
三、其他相关说明
考试内容与周期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通常安排在10月中旬,仅限省会城市设考点,采用滚动管理,单科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证书效力
证书由人事部与建设部联合印制,全国通用。造价工程师需在建设、设计、施工等岗位执业时备案。
四、特殊说明
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补充说明
交通部、水利部等行业部门可委托具备条件的单位开展本行业造价师资格考试,属于行业内部资格认证,与管理全国统一考试有所区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确保涵盖当前政策框架下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