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举人考试 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具体来说,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通常在八月份,地点在各省的省城,包括京城。考中者即为举人。乡试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考试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他官员若干人。
会试则是在乡试次年的春天举行,地点一般在北京顺天府的贡院,应试者是全国各地的举人。清政府会给举人们发放考试的费用,并由专车接他们进京应试。专车上插着杏黄旗,沿途有官府接待,显得非常威风。会试考中后称为贡士,接下来要参加殿试。
因此,清朝举人的考试地点主要是在各省的省城,包括京城,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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