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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路域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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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域环境治理的“八个无”具体要求如下:

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非法广告

交通标志前后500米范围内的公路绿化带、路肩、边沟及公路用地(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1米范围内的土地)内设置的广告牌、地名牌、非交通标志指路牌等应拆除。

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公路边沟外缘1米起向外20米范围内违法设置的建筑物及地面构筑物(如:木栅、铁丝、条石、砖砌围墙;高立柱广告、钢架、竹木、箱式大棚;新建、扩建房屋等)予以清理拆除。

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

未经审批而跨(穿)越公路的管线、铁架、竹木、混凝土构筑物等跨路门式设施应清理整治。

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

未经审批擅自搭接的道口(如:条石、混凝土盖板、沙石填盖等路口)应拆除;对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行为需整治。

无违法非公路标志

公路边沟外沿起20米范围内未经审批而设置的各类广告牌、地名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志进行清理整治;对歪斜、陈旧、锈蚀、破损等影响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的公路交通标志牌及依法审批的公益性广告宣传牌,相关部门应及时修复、加固、更新版面或拆除。

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

公路边沟外缘1米范围内的种植物(如: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需清理整治。

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

对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集镇路段摆滩设点、打谷晒场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

这些要求旨在全面优化公路路域环境,确保公路、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整洁、安全和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