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述句的标点符号变化规则如下:
一、基本规则
冒号改为逗号 直述句中的冒号用于引出直接引语,转述句需用逗号替代以表示语气的转换。
双引号去掉
直接引语用双引号标注,转述句中无需引号。
句号保留
转述句以句号结尾,表示陈述语气。
二、特殊说明
人称代词变化
- 第一人称“我/我们”改为第三人称“他/她/他们”。
- 第二人称“你/你们”需根据语境调整为第一人称(如“让”“叫”等)。
指示代词调整
引述句中的“这”通常改为转述句的“那”。
省略重复词语
若转述句中已包含引述句的重复内容,可省略以简化表达。
三、示例对比
直述句: 张三说:“我今天去图书馆。” 转述句
张三说,他今天去图书馆。
通过以上规则,可确保转述句既保留原意,又符合间接叙述的语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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