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定义特征是语言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综合多个权威资料,其核心特征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符号系统属性
物质外壳与意义内容 语言以语音为物质外壳,通过语义赋予其意义,形成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
分层结构
语言系统包含音位(语音单位)、语素(最小意义单位)、词、句子等层次,各层相互依赖、结构严谨。
二、任意性特征
符号与意义的任意性
语言符号(如词汇、语法结构)与其所指代的事物之间没有内在必然联系,这种关系完全由社会约定俗成。
跨语言的任意性
不同语言中,相同的音节可能对应不同意义(如英语的“bank”和“bank”),反之亦然。
三、创造性特征
有限符号的无限组合
通过有限的语素和语法规则,人类能生成无穷数量的意义表达,如英语中通过时态变化表达不同时间概念。
抽象与概念表达
语言能描述抽象事物(如情感、思想)和不存在的概念(如“时间旅行”),超越具体时空限制。
补充说明
社会性与个体性: 语言是社会约定产物,但每个使用者在具体语境中又有独特表达方式。 工具性与本能性
以上特征共同构成了语言的基本定义框架,帮助我们理解语言作为符号系统、社会现象和认知工具的多维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