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公文用语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审批公文用语的一般规则
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审批人姓名应划圈并注明年月日。
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分类,或按流程顺序排列,或明确主办人。
语言准确、简洁、质朴、规范
用词要恰当,表意明确周密,不悖事理,言实相符。
简明扼要,以极少的文字表达丰富的内容。
直陈其事,直截了当地把意思表达出来,不去刻意追求形象和生动。
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和公文专用语。
常用词和习惯用语
称谓用语:如本(第一人称)、贵(第二人称)、该(第三人称)。
开端用语:如根据、据、依据、按照、本著、兹因、鉴于、为了。
引叙用语:如前接、顷接、近接、近悉、欣悉、惊悉、已悉、均悉。
经办用语:如经、业经、兹经、即经、拟等。
承启用语:如为此、故此、就此、综上所述、总而言之、有鉴于此、由此可见等。
期请用语:如拟请、恳请、谨请、务请、烦、务、务即、希予、盼、切盼、渴盼等。
表态用语:如应、理应、本应、确应、迅即办理、拟予、缓议等。
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遵循《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公文的正式性、准确性和一致性,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在撰写公文时,应严格遵循这些规范,以确保公文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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