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字格标点符号的占格规则如下,综合多个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一、标号符号占格规则
引号
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分标在文字前方,后半部分标在文字后方,各占一格。
若前半部分占满一行末尾,后半部分需另起一行开头。
括号
开放括号(如“”)占一格,闭括号(如“)”占半格。
书名号
前半部分(“《》”)占右半格,后半部分(“》”)占左半格。
破折号与省略号
占两格,上下居中且中间不能断开。
二、点号符号占格规则
基本占格
逗号、顿号、句号等占四分之一方格,居左偏下。
问号、感叹号、分号、冒号等占二分之一方格,同样居左偏下。
换行规则
若点号位于行末,需顶格写至下一行开头,不可换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标号与点号的组合
当标号与字母相邻时,需共用一格(如“Mr.”中的“.”与“M”)。
特殊情况处理
若一行无剩余空间,破折号和省略号需延续至下一行开头。
问号、感叹号等需与后半句文字挤占同一格子。
书写规范
所有标点符号均需单独占格,避免与字母共用。
通过以上规则,可确保标点符号在米字格中的规范书写,提升书写规范性和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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