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学生参加考试的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上海户籍学生
在上海完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非上海户籍学生
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超过120分。
留学归国的子女。
鲁山、大屯矿业的子女。
在上海完成三年高中学习,有学籍。
其他特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
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
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
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
异地户籍考生
在上海参加高考的异地户籍考生,父母必须持有上海居住证3年及以上,且积分应达到120分的标准分值。
在上海市本市参加中考,已完成高中阶段的学业并且应届毕业。
其他特定条件的异地户籍考生
异地户籍考生与父母为同住人,同住父母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留学回国人士。
异地户籍考生的父母为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且持有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
异地户籍考生的父母双方或有一方是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本人有上海市居住证。
异地户籍考生的父母双方或有一方是与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
非本市户籍考生在上海定居,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华侨。
非本市户籍考生的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工作的在站人员。
非本市户籍考生是在上海的台湾人、香港户籍、有澳门居民身份证的。
非本市户籍考生是梅山、大屯、鲁矿这三个地方的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有纳入市教委的锁定名单。
建议:
上海户籍学生只需完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可。
非上海户籍学生需要确保父母一方持有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同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如在上海完成三年高中学习等。
异地户籍考生需要特别注意父母居住证年限和积分要求,以及是否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如参加中考等。
这些条件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家长和考生及时关注最新的教育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