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等级考试科目包括以下6个科目:
1. 思想政治
2. 历史
3. 地理
4. 物理
5. 化学
6. 生物
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符合条件的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
对于 普通高中应届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若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科目少于3门,则仅能选择合格的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对于 其他高中阶段应届考生、社会人员及少年班考生,不受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限制,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不得多选或少选。
建议:
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应确保所有选择的等级考试科目在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中达到合格,以符合报考条件。
其他高中阶段应届考生、社会人员及少年班考生应充分了解并选择自己擅长和感兴趣的科目,以发挥最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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