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特定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
在天津考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可抵免考试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
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参加市财政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免考人员
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
普通高校本科肆业生、退学生。
符合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条件者。
异地转入已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者。
特定条件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派遣的援外医疗队员,在援外期间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正在援助西藏、新疆、青海且援派期为1年(含)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我省外派援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可免除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
这些规定为特定人群提供了便利,使他们无需通过传统考试即可获得学分或免考资格。建议相关人员在申报学分时,仔细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确保符合相应的免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