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应回避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直系亲属
父母
子女
配偶
旁系亲属
兄弟姐妹
姐夫妹夫
兄嫂姐夫
女婿和儿媳
其他亲属关系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晚辈关系(如侄子侄女等)
婚姻关系(如姐夫妹夫等)
收养关系
其他社会关系
与考生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公平性的关系
此外,对于高考的核心工作人员,如专职考试工作人员和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和评分参考与答题卡等工作。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高考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防止利益冲突和实际情况的判断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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