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中的“水分”主要指的是 舞弊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冒名顶替:
考生冒用他人的姓名和试卷来获取功名。由于当时没有照相和扫描技术,只要伪装得当,就能成功上位。
冒籍:
考生将籍贯迁移到容易考中的地区,以此增加考中的可能性。
贿买请托:
利用权力、钱财、人情等关系来打通关节,通过贿赂考官或与考官拉关系,让考官把自己的卷子评为高分。例如,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就曾用一万两银子贿买请托,最终被监禁八年,儿子周用吉被革去功名。
夹带:
考生将写了文字的纸张藏在衣服、鞋帽、毛笔、砚台、头发里,甚至藏在馒头里,以便在考试中偷看。
继烛:
将蜡烛内部沿引线从底部往上掏空,塞入写有考试相关内容的纸条后,再用蜡油将底部封平,然后带入考场。
枪替:
替人参加考试,即“捉刀”。
这些舞弊行为严重破坏了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影响了选拔人才的公正性。尽管朝廷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防范舞弊,如武则天时期的“糊卷”方式,但效果有限,舞弊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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