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的单独考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美术类专业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或日语)、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
统考要求:考生需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类统考。
音乐类专业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或日语)、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
统考要求:考生需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音乐类统考,类别可能为音乐教育,主项要求为声乐或钢琴。
舞蹈类专业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或日语)、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
统考要求:考生需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舞蹈类统考,专业可能包括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
书法类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书法理论(书法史、流派、名家作品分析等)、书法实践(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等书写能力)、书法创作(根据主题创作作品)、书法鉴赏。
考试形式可能是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察理论知识和实际书写、创作能力。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笔试内容包括文学常识、文艺常识、影视作品分析(字数不少于800字)。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限时2分钟,40分)、指定文学作品播读(限。
设计学专业
公共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或二)。
专业科目包括设计理论(502)、设计基础(3小时,白色四开卡纸)、设计素描(科目代码可能有所变动)、设计概论(科目代码可能有所变动)、中外设计史和设计快题设计等内容。
专硕考试
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或其他指定外语)、专业综合(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等)。
复试科目根据不同专业可能包括面试、英语口语、专业笔试等。
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报考的专业,仔细查阅首都师范大学最新的招生简章和官方网站信息,了解具体的考试科目和考试要求,以便做好充分的备考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