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考试制度通过分科取士的方式选拔官吏,其称呼体系严谨且具有层级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科举制度整体
科举:
历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因采用分科取士得名,始于隋朝,至清朝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废止,历时约1300年。
二、考试层级与称谓
童试(入学考试) - 考生称“童生”,不分年龄,通过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为科举基础阶段。
乡试(秋闱)
- 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考中者称“举人”,第一名为“解元”。
会试(春闱)
- 由礼部主持,全国性考试,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为“会元”。
殿试(廷试)
- 皇帝亲自主持,贡士参加,分为三甲:
- 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称号;
- 二甲赐“进士出身”;
-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三、其他相关称谓
状头: 因居首得名,特指殿试第一名。 榜眼
探花:殿试第三名。
及第:科举应试中选,未中者称“落第”。
登科:特指考中进士,是人生重要转折点。
四、特殊说明
期中考试:古代称为“半期试”,因在学期中途举行。
科举制度通过层层选拔,形成了“童生→举人→贡士→进士”的晋升体系,对古代社会政治、文化发展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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