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考的主管部门根据考试层级和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中央公务员招考
由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该部门是 中共中央组织部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合署机构,承担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职责。主要工作包括:
1. 制定公务员录用法规、规章和政策;
2. 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公务员录用;
3. 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务员录用工作。
二、地方公务员招考
省级公务员招考 由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负责,即各省的 党委组织部和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例如:
- 国家公务员局主管全国公务员考试,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级机构执行;
- 省级公务员考试院负责组织考试、发布成绩等具体操作。
设区市级及以下公务员招考
由 设区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省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执行。
三、其他相关说明
部门协作: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由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特殊岗位:部分特殊岗位(如公安、教育、财政等)的招考可能由 中央或省级专项机构负责。
总结
公务员招考实行分级管理体制,中央机关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地方各级机关由省级或设区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则承担具体业务操作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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