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考试加分条件如下:
职业资格证书加分
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加1分、2分、3分。
社会工作专业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加1分、2分、3分,加分时按照就高原则确定一项。
户籍加分
报考岗位与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镇、街道一致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困难家庭加分
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市、区两级困难家庭证上的成员报考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工作经历加分
在特定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一线窗口连续工作满1年的一线窗口在职在岗临聘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连续工作满2年的,笔试成绩加5分。
军人及家属加分
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属报考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退役士兵加分
定向西湖区退役士兵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选择其他非定向西湖区退役士兵岗位报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持证社工岗位加分
定向持证社工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选择其他非定向持证社工岗位报名的,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其他特定身份加分
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配偶、取得中级或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有学生会干部或社团负责人经历、具有文体特长或相关荣誉等适当予以加分。
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确认符合哪些加分条件,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考试时能够顺利享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