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试场所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考生数量
每个考场的考生数量通常为30人,余数不足30人的情况下单独设立一个考场。
座位安排
每个考生应有一个单独的桌位,考生之间应保持至少一个座位以上的间隔。
标识
每个桌位的右上角应粘贴准考证号码,以便识别考生身份。
考场类型
不得使用阶梯教室作为考场,以确保良好的视线和听觉环境。
安全标准
考场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相关标准。
环境要求
考场应安静、宽敞明亮,室内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空间高度不低于3米,室内应有足够数量的灯具(如40W日光灯不少于6盏)。
桌椅配置
桌子高度一般不低于75厘米,也不得高于85厘米,桌面应平整光滑,桌椅高度应一致。
监考要求
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每9个考场配备1名视频监考员,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上岗。
考场标识
考场入口处应明显位置张贴考试科目、考场编号等标志。
清洁卫生
考场内除考试所需桌椅外,其他物品须清理出场,保持干净整洁。
备用设备
每个考点至少配备2台考点服务器,其中一台正常使用,其余作为备用。
网络隔离
考试时使用的局域网络必须与其他网络实施物理隔离,以保证考试的安全性。
其他设施
考场应安装网上巡查系统终端、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对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信号防范和阻断设备等。
考生入场要求
考生入场时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不携带证件者严禁参加考试。
考生除携带考试文具和相关证件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携带的,须放在监考统一指定的地点。
座次安排
每场考试考生座次安排须按学号随机排列,不规则考场安排座次时应按列对齐,每两名考生行间距至少为两个座位。
监考员职责
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检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
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作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考场纪律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考场安静。
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保持安静。
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尺子、圆规等,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参考资料入场。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同时保障考生的安全和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