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的考试科目设置及模式如下:
一、考试科目构成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为必考内容,分值均为150分。
选考科目
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门科目中任选3门,满分300分。 - 模式一(3+3):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3门自选科目(如物理+化学+生物); 模式二(3+1+2)
二、考试模式特点
取消文理分科 改革前文理分科限制了学生选择,改革后所有考生均可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中自主组合科目。
组合方式
科目数量: 6选3(部分地区含1门技术类科目); 组合示例
考试时间安排 文科/理科综合科目通常在高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
750分(语数外300分+3门选考科目300分);
成绩构成:语文、数学、外语按原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四、其他说明
外语科目:含听力和笔试,部分省份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命题趋势: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注重能力考查,如语文增加修辞逻辑题,数学增加多项选择题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新高考政策及部分地区实施情况,具体以考生所在省份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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