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务员报考条件要求如下,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国籍要求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限制
- 一般职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003年3月出生);
- 应届硕士/博士(非在职):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
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需拥护宪法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
身体与心理素质
需满足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求。
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需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如大专、本科等)和相应工作能力。
二、特殊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
- 需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经历;
- 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
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等特殊职位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其他限制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等情形不得报考;
- 在职公务员及参照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其他注意事项
年龄计算基准: 以报名当年公告为准,例如2024年公告中35周岁限制为1988年3月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认定
专项计划要求:如艰苦边远地区专项计划需服务期满3年且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
以上条件综合自《公务员录用通用条件》及合肥市公务员考试历年公告,具体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招录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