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九类考场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生数量与座位安排
每个考场的考生数量通常为30人,余数不足30人的情况下单独设立一个考场。
每个考生应有一个单独的桌位,考生之间应保持至少一个座位以上的间隔。
标识与设施
每个桌位的右上角应粘贴准考证号码,以便识别考生身份。
考场入口处应明显位置张贴考试科目、考场编号等标志。
考场应安装网上巡查系统终端、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对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信号防范和阻断设备等。
安全与环境
考场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相关标准。
考场应安静、宽敞明亮,室内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空间高度不低于3米,室内应有足够数量的灯具(如40W日光灯不少于6盏)。
考场内除考试所需桌椅外,其他物品须清理出场,保持干净整洁。
监考与监控
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每9个考场配备1名视频监考员,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上岗。
考试时使用的局域网络必须与其他网络实施物理隔离,以保证考试的安全性。
备用设备与网络
每个考点至少配备2台考点服务器,其中一台正常使用,其余作为备用。
考场应安装防盗、防火、防水、防雷击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和24小时自动报警装置;配备UPS;配备打印机、长途电话、光盘、刻录机等设备。
考生与监考人员要求
考生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护照等)、准考证、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等。
监考人员通常需要是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行政干部,遵守法律、廉洁奉公、原则性强,并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其他要求
考场应满足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如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消毒用品等。
考场应设置明显标识,包括考场分布示意图和指示路标,安全疏散标识和安全警示标识,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考场规则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安全性和顺利进行。考生和监考人员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