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考试扣分标准如下:
未系安全带 :扣100分。门关不好:
扣100分。
未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扣100分。
车辆行驶时在道路边缘滚动实线:
扣100分。
停车时,右前轮轮距边缘线超过30cm:
扣10分。
中途停车:
扣100分。
起步时左转向灯未打开:
扣10分。
车辆停车后,车辆前保险杠与控制线距离大于30 cm小于50 cm:
扣10分。
超速驾驶
普通车辆:
超速10%—20%,起步扣3分,普通道路扣3分,高速城快扣6分。
超速20%—50%,普通道路扣6分,高速城快扣12分。
超速50%以上,普通道路扣12分,高速城快扣12分。
特殊车辆(如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
超速10%—20%,起步扣1分,普通道路扣1分,高速城快扣6分。
超速20%—50%,普通道路扣6分,高速城快扣9分。
超速50%以上,普通道路扣9分,高速城快扣12分。
闯红灯:
记6分,罚100元。
酒驾:
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不系安全带:
记3分,罚100元。
行驶中拨打手机:
记3分,罚100元。
行驶中抽烟:
记1分,罚100元。
有意遮挡号牌:
记12分,顶额处罚。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记9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记12分。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死亡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记12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核定人数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核定人数100%以上:
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规定时速20%以上,或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规定时速50%以上:
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记12分。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
记12分。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
记9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规定时速50%以上:
记9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记9分。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记9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记9分。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记9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超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记9分。
建议:
上车后务必第一时间系好安全带,这是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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