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试行学区制,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直接进入初中,并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禁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与升学的依据,回归义务教育本质属性,使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城乡所有学龄人口。
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是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同一门课程两次考试机会的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是建立规范化的学生成长记录制度,目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生学好每门学科,克服文理偏科现象,兼顾自身兴趣、志向和优势,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并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提供依据。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高等职业院校的考试招生在考试内容、录取方式和时间安排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分开,使部分学生从中考和高考的竞争压力中解放出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目的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升级、扩大就业的实际需求,紧密配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做好准备。
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在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增强考试内容综合性,侧重考查学生创新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探索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增加农村学生上大学特别是上重点大学的人数。
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定《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规范考试加分、自主招生,拓宽多种形式学习通道。
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深入推进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完善考试招生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制度。
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制度,落实高等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和高等继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