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需携带的物品可分为必备证件和允许携带的文具两类,具体如下:
一、必备证件
身份证 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过期需提前补办。
准考证
需提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份,确保信息清晰可辨,包括考场地址、座位号等关键信息。
二、允许携带的文具
黑色签字笔/钢笔
用于填写答题卡和主观题作答。
2B铅笔
需涂黑、涂实、涂满,确保清晰可辨。
橡皮
用于修改答题卡和主观题答案。
无声无文本编辑计算器
仅限基础计算功能,禁止携带有存储或通讯功能的计算器。
三、禁止携带的物品
教材、笔记、纸张、涂改液等: 除开卷考试科目外,所有资料均不得带入考场。 电子设备
其他物品:书籍、水杯、雨伞等非必需品也不可携带。
四、其他注意事项
备份证件:
建议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分开存放,避免同时丢失。
提前确认:
考试前再次核对考场规则,确保携带合规物品。
防疫要求:
部分考场可能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需提前咨询确认。
以上物品需提前准备齐全,确保与报名信息一致,避免因遗漏或违规影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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