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根据学段不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科目一:《综合素质》(含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 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含幼儿教育知识、保育技能等)
小学教师资格证
- 科目一:《综合素质》(含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等)
- 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含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学方法等)
中学教师资格证
- 普通中学: 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含语文、数学等学科知识及教学设计等能力) - 高级中学
中职教师资格证 - 文化课教师: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专业课教师: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专业课(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 实习指导教师: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
无科目要求,主要考核职业素养、保教护理能力、管理能力等
小学/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15个科目(具体分学科)
中职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中学文化课教师相同
中职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与文化课教师相同
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要求
小学:侧重基础学科知识与教学设计、课堂管理能力
中学:除基础学科外,还需考察学科知识深度及教学创新能力
中职:侧重专业课程教学能力及实习指导实践能力
四、其他注意事项
已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者若考高中,需重新参加高中对应科目的考试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等是综合素质科目的重要内容
以上信息综合了教育部门官方文件及权威教育机构的解读,供备考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