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两类人员”考试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第一类人员(全国统考)
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包括: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和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
城市公共交通、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领域的单位负责人;
3.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人员(如道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
二、第二类人员(地区统考)
需参加地区统一考试的人员包括:
出租汽车、城市公共交通、货运站(场)等领域的单位负责人;
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领域的单位负责人;
3.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人员(如道路运输企业厂长、经理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核层级与有效期
- 全国统考和地区统考均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通常每年开考2次;
- 《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首次未通过者可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需重新培训考试。
法律责任
- 自2021年9月1日起,未参加考试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承担法律责任。
应用场景示例
- 例如佛山市技师学院提到的报名条件中,安全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厂长、主管等。
综上,两类人员考试主要针对道路运输及相关领域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需根据具体行业领域和考核层级参加相应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