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考试科目设置因岗位类型和省份政策差异较大,但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公共科目(所有考生必考)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考试内容: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数据分析。
- 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能力与职业适应性,与普通公务员考试通用。
《申论》
- 考试内容: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和解决问题、贯彻执行、文字表达等能力。
- 考试形式:通常为作文题,要求结合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和写作。
二、专业科目(部分岗位需加考)
《公安基础知识》
- 考试内容:公安基础理论(如公安机关性质、职能、任务等)、公安业务知识(如治安管理、刑侦技术等)。
- 考试形式: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判断等题型,部分省份分为《公安基础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两科。
三、其他特殊要求
心理素质测试: 部分岗位(如刑侦、特警等)需加测心理素质测试,考察心理承受能力、应变能力等。 体能测试与面试
四、注意事项
岗位差异:
普通公务员岗与公安专业岗的科目设置不同,需以招考公告为准。
省份政策:
如贵州省考中,省直人民警察无需考公安专业科目,但县直及基层岗位需加考。
备考建议:
建议考生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为核心,结合岗位要求系统学习《公安基础知识》,并关注当地最新考纲调整。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大部分省份的考试模式,具体以考生报考岗位的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