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具体原因如下:
一、犯罪事实与定罪依据
职务侵占行为 宋喆作为王宝强前经纪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王宝强及其前妻马蓉的巨额财产,涉案金额达232.5万元。根据《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判决结果
2018年10月18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宋喆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宋喆未上诉,判决生效。
二、案件背景补充
时间线: 2016年8月,王宝强因发现宋喆与马蓉的婚外情,发表声明离婚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此事成为娱乐圈焦点。 关联人物
三、社会舆论与后续影响
公众舆论:宋喆因“花大哥钱,睡大哥女人”的行为引发广泛谴责,公众认为其自食恶果。
职业影响:出狱后,宋喆陷入困境,曾隐居县城,生活落魄,进一步印证了其犯罪行为的后果。
综上,宋喆进监狱的核心原因是其触犯职务侵占罪,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行为,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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