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与押金在法律性质、设定人范围、违约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区别如下:
一、法律性质
保证金 属于 法定担保方式
,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法律效力。若债务人(如承租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如出租人)有权追回或没收保证金。
押金
仅作为 交易形式存在, 缺乏法律约束力。若发生违约,押金仅用于弥补损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追回。
二、设定人范围
保证金: 仅限债务人本人 设定(如租户支付)。 押金
三、违约后果
保证金:
- 承租人违约:无权追回已付保证金;
- 出租人违约:需 全额返还保证金。
押金:
- 违约方支付:押金用于弥补实际损失,不足部分需另行赔偿。
四、金额限制
保证金: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押金:无明确金额限制 ,但实际操作中通常不超过租赁物价值。
五、其他区别
法律依据:保证金受《民法典》等法律规范,押金则依赖交易习惯和合同约定。
退还条件:
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无违约时退还;
押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若无损坏或违约,应全额退还。
总结:保证金具有强制担保功能,而押金仅作为风险防范措施。选择时需明确合同条款,避免因概念混淆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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