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执行标准主要涉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体如下:
一、国家标准
GB16808-2008《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该标准是当前最新版本,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也涵盖特殊环境控制器。与旧版相比,新增了射频场干扰、浪涌抗扰度等测试要求,并强化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规范。
GB15322系列《可燃气体探测器》
国标分为七部分,涵盖0~100%LEL测量范围的点型、独立式、便携式等探测器,以及人工煤气检测专用型号。该系列标准确保探测器在响应时间、灵敏度、误报率等关键性能指标上符合要求。
GB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该标准规范了报警仪的通用技术要求,包括安装环境、维护周期、校准方法等。
二、行业标准与补充规范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检测规程 JJG 693-2011》
适用于非矿井环境中的报警器检定,采用异丁烷、丙烷等标准气体进行校准,确保检测准确性。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对报警器的防爆型产品提出要求,部分特殊场景(如化工储罐区)需满足IP防护等级等工业环境适应性标准。
三、其他相关标准
GB16808-2008替代了旧版GB16808-1997,增加了多项功能试验要求;
GB15322.1-2003覆盖点型探测器的具体技术要求。
四、关键参数要求
报警设定值: 可燃气体:一级报警≤25%LEL,二级报警≤50%LEL; 有毒气体:一级报警≤100%MAC/PC-STEL,二级报警≤200%MAC/PC-STEL(特殊场景可调整至0~30%IDLH); 安装要求
比空气重的气体:安装高度0.3~0.6m,靠近泄漏点;
比空气轻的气体:安装高度0.5~2m,避免干扰源。
五、其他注意事项
需选择通过CE、ATEX等国际认证的防爆型产品,满足IP防护等级要求;
安装时应避免强电磁场、振动等干扰,确保传感器与控制设备之间净空≥0.5m。
以上标准共同构成工业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法规体系,确保设备在安全性、可靠性和兼容性方面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