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应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发展党员的基本原则
个别吸收原则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不搞集体入党。自愿原则:
入党必须基于申请人的自愿。
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
提出入党申请
申请人需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在收到申请后,会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进行培养和教育。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进行一次分析。
确定发展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被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需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并进行政治审查。
接收预备党员
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发展对象后,报上级党委备案,并组织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党员需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期满,党支部会根据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转为正式党员。
其他注意事项
发展党员工作应严肃认真,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和政治标准。
党组织应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觉悟。
通过以上原则和程序,可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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