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四个合格”的具体内容是 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政治合格:
要求党员坚定信仰,忠诚党的事业,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权威,站稳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政治合格、政治过硬、政治达标的党员。
执行纪律合格:
强调党员要严守党纪,用纪律合格来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确保全党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前进。
品德合格:
要求党员在事事、时时、处处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敬老爱幼,带头遵守法律规章,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挥作用合格:
要求党员积极投身于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这“四个合格”标准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党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旨在提升党员自身修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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