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大案,又称“10·5中国船员遇害案”,是2011年10月5日发生在湄公河上的一起震惊中外的跨国犯罪事件,导致13名中国船员遇难。该案件的主要犯人包括:
糯康:
外号“教父”,是特大武装贩毒集团“糯康集团”的首犯。糯康于2011年10月制造了湄公河惨案,2012年5月10日被抓获,并由老挝依法移交中国。2012年11月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糯康死刑,2013年3月1日被执行注射死刑。
桑康·乍萨:
糯康集团的骨干成员,参与策划和实施湄公河惨案。2013年3月1日,与糯康一起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
依莱:
糯康集团的骨干成员,参与策划和实施湄公河惨案。2013年3月1日,与糯康一起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
扎西卡:
糯康集团的骨干成员,参与策划和实施湄公河惨案。2013年3月1日,与糯康一起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
案件背景: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船只“玉兴8号”和“华平号”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导致13名中国船员遇难。经过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最终将糯康及其犯罪集团成员抓获,并依法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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