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流程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增选启动与候选人提名
启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正式启动增选工作。提名方式
院士可直接提名候选人,每次推荐不超过2名;
国内科研机构、高校或中国科协所属学会可组织初选推荐;
194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院士享有单独提名权。
名额与限制
总名额不超过88名,其中工程院84名,科学院73名;
每位院士最多接受3名提名,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2名。
二、初步筛选与名单确定
资格审查:
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
第一轮评审:
各学部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学术评价,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候选人名单。
名单公示:
第二轮候选人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终选候选人确定:
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终选的候选人名单。
三、终选环节
投票方式:
全体院士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差额比例40%;
选举规则
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当选;
若未达比例,则需重新投票;
满额为止。
结果公布:
2021年10月完成终选,当选院士名单经中国工程院网站及权威媒体公布。
四、其他关键信息
境外学者推荐需通过中国科协或省级组织初选;
评选周期长达10个月,从1月持续至10月;
改革措施包括引入外部同行专家评审,优化选举机制以减少“跑院士”现象。
以上流程综合了多来源信息,确保了评选的严谨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