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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有哪些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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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举考试体系共分为 四级,具体层次及对应资格如下:

一、童试(县试、府试、院试)

县试

- 地方性考试,由各省主持,每三年举行一次,考中者称为 生员秀才,取得参加更高一级考试的资格。

- 考试内容以八股文为主,难度极高,录取率极低,全国仅录取约40人。

府试

- 由各省学政主持,考中者称为 童生,可进入府学深造。

院试

- 最初级考试,由各省学政主持,考中者统称 秀才,可获国家俸禄,成为士子阶层。

二、正试(乡试、会试)

乡试

- 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考中者称为 举人,第一名为 解元

- 举人可参加会试,但需注意:清朝科举实际分为 两级正试:

乡试和会试,两者合称"正试"。

会试

- 由礼部主持,考中者称为 贡士,第一名为 会元

- 考试内容包含经论、策论等,通过者方可进入殿试。

三、殿试(廷试)

由皇帝亲自主持,考中者统称 进士,分为 三甲

一甲:

状元、榜眼、探花,授予进士及第称号,部分人可获翰林院编修等官职;

二甲:赐进士出身,部分人任翰林院编修;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多任地方官职。

四、补充说明

廷试虽在等级划分中位于最后,但实际是决定进士官职的关键考试,皇帝直接选拔人才。

整个体系严格,需通过 四级考试,且各阶段竞争激烈,录取门槛逐步提高。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来源资料,确保覆盖清朝科举制度的核心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