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纪律是确保考试公平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规范:
一、入场与身份管理
按时入场 需在考试开始前10-20分钟(部分场次要求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超过规定时间(如15分钟)将视为旷考。
身份核验
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按指定位置就座,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供监考人员核验。
禁止携带违规物品
除允许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
二、考试过程规范
禁止交头接耳与作弊
考试期间不得与考生交流、传递答案或使用小抄、电子设备等作弊手段。发现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可警告或宣布试卷作废。
保持考场安静
需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或接听电话。如需咨询问题,应举手示意监考人员。
规范答题要求
- 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指定区域,主观题用黑色字迹钢笔作答,禁止涂改。
- 答卷前需检查试卷完整性,发现缺页或污损需及时申请调换。
三、时间与行为管理
遵守考试时间
不得提前交卷或擅自离场,离场即视为交卷处理。
规范离场与交卷
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交卷后需等待监考人员点名后方可离开考场。
禁止中途离场
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离开考场或接听电话。
四、其他注意事项
尊重监考人员
需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对违规行为应配合调查,不得辱骂或抗争。
维护考场秩序
保持座位整洁,不随意摆放物品,考试结束后将个人物品统一交放。
诚信应考
独立完成考试,不抄袭他人答案,不要求教师提分或干预评分。
违纪后果
轻微违纪: 警告、记过,视情节严重性宣布试卷作废。 严重违纪
考生应充分认识到考试纪律的重要性,以诚信态度参与考试,共同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