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的编制考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
该科目分为多个类别,包括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和少数民族语言类。
每一类别的考试内容和结构略有不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
满分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该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业能力倾向,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部分。
满分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综合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知识水平,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哲基本知识等内容。
满分150分,适用于不适宜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的岗位,如养路工、机械驾驶员等。
《学科素养》 (针对教师类岗位):该科目考试内容参考相应科目笔试考纲,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
面试
考试聘用岗位中教师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以技能操作为主的工勤技能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自主面试,包括专业测试(讲课、课堂试讲)和技能操作测试。
其他岗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以结构化为主的统一面试。
此外,根据岗位类型的不同,还可能包括以下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
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
申论: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知识测试:根据报考岗位性质和特点,部分岗位可能需要进行专业知识的测试。
建议考生根据当年发布的招聘公告,明确考试科目和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