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严格考试报名管理
不准违规设定报考资格条件,严禁因人设岗和因人设置条件。
不准拒绝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报考申请或违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报考申请予以认可,严禁对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报考材料(信息)予以认可。
不准擅自更改报考人员信息,严禁泄露报考人员个人信息。
不准组织或参与组织考前培训,严禁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严格试题命制管理
不准探听、偷看、擅自复制或留存试题及与命题相关的保密资料,严禁泄露考试试题等保密材料和信息。
不准使用非涉密电脑或电子介质命制、存储试题和保密资料,严禁将涉密电脑或电子介质接入互联网。
不准泄露考试命题专家或者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严禁在公共场所或有无关人员在场时谈论涉密事宜。
严格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要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秉公尽责。
在考试工作中严禁利用职务职权和工作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要加强对《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查处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一经查实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考试政策
不准擅自更改评分标准,严禁在评分时打人情分、关系分。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管理。
严格资格证书管理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是严厉的,考场违纪作弊不再警告,直接进行查处,并通报到考生所在部门和单位。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其他相关规定
在考试期间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对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试题、答案、评分标准、应试人员答卷、考试成绩及有关信息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纪律规定旨在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